内工信投规字〔2019〕521号
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内政发〔2018〕42号),我厅印发了《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滚动项目计划表(2019年上半年)》(内工信投规字〔2019〕194号),共346个新兴产业项目,总投资2360亿元。全区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积极推进新兴产业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已开复工260项,累计完成投资1117亿元。为加快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步伐,我厅将再次启动《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滚动项目计划表》更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更新原则
各盟市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我区发展现代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生物医药产业、电子信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军民融合产业对我区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储备工作。请各盟市依据《自治区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18-2020年)》中规定的重点任务和产业科技创新、绿色制造、工业园区振兴、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培育、“两化融合”等五大工程,遴选一批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上报项目信息要真实准确,续建项目要求前期主要支撑性要件齐备,拟新开工项目前期工作已基本办结并且确保2020年可以开工建设,所有符合条件的总投资500万元以上项目都应上报,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其他好项目可以在下次更新时再补充。
二、更新要求
新上报项目要与《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滚动项目计划表(2019年上半年)》(内工信投规字〔2019〕194号)紧密衔接,避免出现逻辑错误,如无特殊原因(企业放弃建设或导致项目确实无法开工的其他原因),原则上2019年未竣工项目要全部转入2020年继续实施,并保持项目建设单位、建设规模和内容不发生变化,未列入项目要逐一说明原因(见附件2)。各盟市要认真把关,拟列入滚动计划的项目要符合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生态安全等国家安全,符合相关发展建设规划、技术标准和产业政策,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不得对重大公共利益产生不利影响;禁止将高耗能、高污染、具有重大安全隐患或其他违规项目列入滚动计划。拟新开工项目录入时,严格按照所属细分行业填报(见附件3),请认真核对项目建设单位、建设规模和内容、总投资、具体建设地点、建设起止时间,避免出现项目不真实、建设单位不准确、建设规模和内容表述不清、总投资与实际不符、具体建设地点不精确、建设起止时间与实际不符等错误。
三、时间要求
请各盟市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务必于2020年1月3日前,将附件中的所有表格以正式文件通过OA系统报送我厅,电子版同时发送至nmjxwtzghc@126.com。在我厅再次正式印发《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滚动项目计划表》前,继续按照内工信投规字〔2019〕194号文件要求做好《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滚动项目计划表(2019年上半年)》的调度分析工作。
联系人:谷辰,电话:0471-4621811。
附件:1.《2019年竣工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情况表》;
2.《2019年未竣工不再继续实施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情况表》;
3.《XX盟市(部门)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滚动实施计划草案》。
下载下载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