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印发的《关于填报2020年科技研发平台和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专项项目申报书的通知》(冀科平函〔2020〕15号),我市2019年参加省厅组织的绩效评估并取得合格以上等次的11家省级科技研发平台(包括:10家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家省级重点实验室)获得了2020年省级专项经费支持(名单见附件1),为做好此次项目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方式
1.此次申报采用线上填报提交电子版和线下提交纸质版的方式。
2.各项目承担单位登陆新版“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hebkjt.cn/)进行项目申报,在线填报《河北省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申报书》(专项名称:科技研发平台和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专项,指南代码:省级重点实验室绩效后补助经费项目5060201,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后补助经费项目5060301)。
第一次填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的单位,需要首先在“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申报单位注册”模块进行注册。已经在原旧省级科技计划管理系统进行过注册的,无需在新系统中重新注册,旧账号仍可继续使用。填报过程中如有问题,可查看“帮助信息”栏中的“使用帮助”和“常见问题”与技术支持联系。
二、填报要求
1.请各项目管理单位通知所辖单位按照要求开展申报书填报工作。
2.各项目承担单位填报前要仔细阅读《河北省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科技研发平台建设专项实施细则(暂行)》(冀科平规[2019]3号)、《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冀科资规[2020]1号)、《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冀科监规[2020]1号)文件和申报书填报说明,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填报。
3.项目名称、承担单位、补助资金数额、评估等次等信息务必按照附件1中所示的内容填报,不得更改。归口管理部门为唐山市科技局。
4.专项经费使用安排必须依据《河北省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科技研发平台建设专项实施细则(暂行)》(冀科平规〔2019〕3号)的规定,根据各平台建设发展的实际情况,按照允许支出的范围,明确各项工作安排、预算投入项目经费金额、实现的目标等,合理计划安排使用,落实财政资金专账管理、单独计账的要求,便于项目验收和绩效考核。
5.填写申报书中“河北省省级预算项目绩效评价表”时,“产出指标”和“效果指标”至少填写以下内容(参考值):
产出指标2项:(1)绩效指标“申请知识产权”。绩效指标描述:具体类型知识产权名称件数。绩效指标评价标准:优大于等于6、良大于等于4、中大于等于2、差小于1。(2)绩效指标“技术服务”。绩效指标描述:“四技”服务次数。绩效指标评价标准:优大于等于3、良大于等于2、中大于等于1、差为0。在此2项必填指标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增加填写其他产出指标。
效果指标1项:绩效指标“满意度”。绩效指标描述:服务对象评价。绩效指标评价标准:优为满意、良为较满意、中为一般满意、差为不满意。在此1项必填指标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增加填写其他效果指标。
三、时间要求
1.在线填报时间:各项目承担单位请于5月8日前完成在线填报工作,提交至市科技局审核。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提交至省科技厅进行审核,省科技厅将集中进行审核并指导申报单位进行线上修改完善。计划下达后,根据项目申报书形成项目任务书作为项目验收的依据。
2.纸质材料报送时间: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暂不报送,待计划下达并填写项目任务书后,由各县(市)区项目管理单位统一将所辖地区项目申报书、项目任务书纸质材料(一式六份)一并报送到市科技局平台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平台处联系电话: 2821910、2821725
电子邮箱:tssptc@126.com
通讯地址:唐山市科技局科技平台与基础研究处(唐山市路北区西山道3号)
附件:1.唐山市2020年省级科技研发平台建设专项项目(第一批)
2.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填报2020年科技研发平台和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专项项目申报书的通知》(冀科平函〔2020〕15号)
唐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