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新建唐山市科技研发平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5       点击:1438     文章来源: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2021年唐山市科技工作要点》确定的科技研发平台建设任务,按照《唐山市科技研发平台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组织申报唐山市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和产业技术研究院。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唐山市科技研发平台除满足本通知相关要求外,还应符合市科技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唐山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唐科资函〔2021〕15号)附件1“2021年度唐山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须知”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二、申报流程

2021年唐山市科技研发平台实行线下纸件申报方式。各申报单位参阅《2021年度唐山市科技研发平台申报指南》(见附件1),明确具体申报的研发平台类型后,组织申报材料的填写工作。

(一)申报单位组织填报《唐山市科技研发平台建设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见附件2),并将申请书及相关附件胶装成册,书脊打印研发平台名称。

(二)申报单位于2021年6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主管部门要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把关,逐项审核形成《申报唐山市科技研发平台初审意见表》,并以正式公文(红头文件)形式出具《推荐函》(见附件3)。

(三)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于2021年6月20日前将各申报单位的申请材料(一式一份)集中汇总后,连同《推荐函》《唐山市科技研发平台推荐汇总表》报送至市科技局平台处;省市属企事业单位的申请材料和《推荐函》直接报送。

三、有关要求

(一)组织做好申报征集工作。各主管部门要统筹掌握2021年新申报市级研发平台的数量和质量,加强申报指导、跟踪服务和审核把关,严格审核各类平台申报的基本条件,择优组织申报和推荐,确保高质量完成市科技局《2021年全市科技创新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唐科办函〔2021〕2号)下达的目标任务。

(二)严格落实科研诚信要求。申报单位应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主管部门要对申请材料的齐全规范性进行严格把关。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市科技局将直接取消申报资格,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背科研诚信行为。

四、联系方式

报送地址:唐山市科技局科技平台与基础研究处(507房间)

联系电话:0315-2821910、2821725

电子邮箱:tssptc@126.com

  附件:1.2021年度唐山市科技研发平台申报指南

     2.唐山市科技研发平台建设项目申请书

          3.推荐函(模板)

       3-1唐山市科技研发平台推荐汇总表

          3-2申报唐山市科技研发平台初审意见表

 

                              

 

唐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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