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动互联网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8〕8号)、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大力支持工业和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廊发〔2019〕28号)等文件精神,我市拟开展2021年廊坊市“互联网+”制造业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范围
2020年,省工信厅印发了《推动互联网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工业互联网导向目录(2020年)》(冀工信两化〔2020〕413号,以下简称《导向目录》),旨在推动制造业加速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引导企业重点围绕工业互联网网络、平台、安全三大体系构建,开展“制造业+互联网”模式应用和企业上云,实现两化融合高质量发展,加快互联网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相关领域项目建设等。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廊坊开发区经发局要按照《导向目录》指导企业开展2021年廊坊市“互联网+”制造业试点示范项目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在我市进行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含为工业企业服务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
(二)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在经营管理、社会信用、安全生产、节能环保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三)企业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达到单项应用阶段及以上,拥有专门的信息化支撑队伍。
(四)列入国家和省信息化类试点示范的,取得省级以上信息技术创新成果或奖励的,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并通过评定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试点示范。
三、政策支持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大力支持工业和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廊发〔2019〕28号),为进一步鼓励和支持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工业企业提质增效,支持工业企业技术创新,对新认定的市级“互联网+”制造业试点示范项目,市级将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
四、有关要求
1、试点项目筛选工作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各县(市、区)要加大组织力度,根据属地原则,尽快将通知转发到符合条件的企业;加强业务指导,积极组织本地企业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推荐项目原则上不得少于2个。
2、试点项目筛选须属于2021年新建或续建的在建项目,并能够于2021年9月15日前竣工且达到验收条件。已申报2021年省级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重点项目的企业,如果被确定为重点项目并获得资金支持,市一级将不再发放奖补资金。已获得各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
3、请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于2021年9月20日前组织申报企业填写《廊坊市“互联网+”制造业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空白电子版请自行登录邮箱下载,邮箱:lfxinxiban@163.com,密码:lf2338050),汇总后连同推荐函(加盖公章)一并上报市工信局两化融合科,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lfrongheke@163.com。申报材料需另附软硬件设备购买发票、合同、付款凭证、两化融合评估报告及项目申报承诺书作为附件,由申报企业填写并盖章,推荐单位一栏由各县局填写,并加盖公章;申报企业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申报企业可在廊坊市政企直通服务平台网站(http://lfq.gov.cn/)查看并下载申报材料格式的电子文档,以及《导向目录》的电子版文件。
5、项目申报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昊洵
联系电话:2338060
电子邮箱:lfrongheke@163.com
邮寄地址: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119号廊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邮政编码:065000
关于印发《推动互联网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工业互联网导向目录(2020年)》的通知
廊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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