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工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招商局:
为发挥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强化我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内经信科电字〔2018〕287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2019年(第18批)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遴选推荐
各旗县区工信局依据《办法》的规定,做好对申请认定企业的遴选、推荐及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对企业诚信度进行确认。
二、材料编制
各申请认定企业要严格按照《办法》中附件一、附件二的要求编制完整的申请认定材料(双面打印)。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相对应的复印件,并按照附件一、附件二的排版顺序编写。
三、材料报送
请各旗县区工信局将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材料(纸质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汇总后,附推荐文件,于2019年9月1日前上报呼市工信局科技电子科。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璐瑶,孙瑀晗
联系电话:(0471)4606298
通信地址:金海五金机电城D座3楼303室
2019年8月8日